岗 位 |
姓 名 |
职 务 |
安全职责分工 |
工作部门 |
备注 |
组 长 |
刘志海 |
院长 |
全面负责学院安全工作 |
|
|
高峰 |
书记 |
|
|
副组长 |
孟霆 |
副院长 |
具体起草落实学院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及落实学院安全管理体系搭建及其他相关工作 |
|
|
成 员 |
吴岚 |
副书记 |
负责学院学生安全管理相关工作 |
|
|
史金辉 |
副院长 |
负责学院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相关工作 |
|
|
张羽 |
院长助理 |
负责学院重点实验室安全管理相关工作 |
|
|
刘建龙 |
院长助理 |
负责学院教职工安全管理相关工作 |
|
|
姜海丽 |
基础教学研究中心主任 |
全面负责该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 |
基层学术组织 |
|
杨兴华 |
光子中心主任 |
全面负责该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 |
基层学术组织 |
|
刘建龙 |
物理研究中心主任 |
全面负责该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 |
基层学术组织 |
|
于继友 |
学院办公室职员 |
配合领导组织、实施学院的各项目常安全管理和检查工作,配合学校完成各类安全管理工作 |
科级部门 |
兼职安全员 |
备注:
1.组长应由处级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即行政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原则上由主管安全工作的处级领导担任;
2.处级单位需明确至少一名同志担任专职或兼职安全员,负责本单位安全工作的协调与联络工作,并在备注栏标明;
3.安全职责分工应根据岗位职责,明确所负责的本单位安全管理职责范围;
4.工作部门为科级部门或基层学术组织,处级领导无需填写本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