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发挥奖学金的激励作用,鼓励广大学生奋发向上、全面发展,学院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社会奖学金评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定原则
1.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和社会奖学金的评定按照《哈尔滨工程大学学生资助工作实施细则》指导意见执行。
2.在评选时需遵守以下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履行评定程序,坚持评定条件。在符合条件的评定对象范围内,以学习成绩、创新能力、综合素质为优先原则评定。
(2)所有奖励项目采取申报制,不申报者不参评,各类奖项可兼报,同一学期内,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社会奖学金之间原则上不可兼得。
(3)评奖期间内教学计划要求的课程成绩有不及格者(必修课初次考试不及格者)、评奖期限内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未解除者、无故拖欠学费和住宿费者不能参加各奖项的申报评定。
(4)任何人不得更改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社会奖学金所分配的名额与单项金额。
(5)评选采取民主与集中相结合的原则,在广泛宣传评选条件的基础上,公开、公平、公正、民主评选。评审工作监督电话:82518883(校资助办公室),82569536(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评审委员会
学院成立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奖助学金的申报评定、材料审核和公示报送工作。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学院党委副书记、分管本科生教学副院长、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工作负责人、班主任、辅导员和学生代表等其他相关人员组成,由学院党委副书记任组长。评定过程设置答辩环节,采取差额评定、民主评议等方式确定本学院拟推荐学生名单。
三、申报评定办法
(一)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报评定
1.国家奖学金
(1)奖励标准及名额:每人8000元/年,各年级分配名额见附表。
(2)申报条件:奖励对象为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本科在校生。申报人成绩排名要求为:学年必修课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没有不及格科目。
(3)评定办法:由年级辅导员通知各年级全体学生,严格按照学校相关文件及学院评定细则组织班级进行申报,以班级为单位将申请表上报至年级评定小组处,年级评定小组以年级或专业为单位进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取国家奖学金给定名额的200%作为国家奖学金候选人,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对候选人答辩进行民主评议、无记名评分排序后评选出国家奖学金初选名单,审定、公示后确定拟推荐名单。
2.国家励志奖学金
(1)奖励标准及名额:每人5000元/年,各年级分配名额见附表。
(2)申报条件:品学兼优,成绩优异,申报人在本学期及上一学年度均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评定办法:由年级辅导员通知各年级全体学生,严格按照学校相关文件及学院评定细则组织班级进行申报,以班级为单位将申请表上报至年级评定小组处,年级评定小组以年级及专业为单位进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取国家励志奖学金给定名额的150%作为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候选人,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对候选人答辩进行民主评议、无记名评分排序后评选出国家励志奖学金初选名单,审定、公示后确定拟推荐名单。
(二)社会奖学金申报评定
1.固德威奖学金
(1)奖励标准及名额:每人10000元/年,各年级分配名额见附表。
(2)申报条件:①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②学习勤奋、成绩优异,无违纪行为,参评学生学年综合考评排名为本专业前5%;③奖励对象为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生,申请人提供上一学年成绩单。
(3)评定办法:年级评定小组以年级或专业为单位进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取奖学金给定名额的200%作为奖学金的候选人,由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对候选人答辩进行民主评议、无记名评分排序后评选出固德威奖学金初选名单,审定、公示后确定拟推荐名单。
2.天楹奖学金
(1)奖励标准及名额:每人10000元/年,名额1人,此名额在全日制大三在校本科生中产生。
(2)申报条件:①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德端正、学习刻苦、成绩优异,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探索能力,综合素质突出;②热爱祖国、热爱学校,热爱班集体,尊重师长,友爱同学,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具有团结协作精神;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身心健康,乐观进取,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③学年必修课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没有不及格科目,本科生英语须过四级。
(3)评定办法:年级评定小组以年级或专业为单位进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取奖学金给定名额的200%作为奖学金申报条件的候选人,由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对候选人答辩进行民主评议、无记名评分排序后评选出天楹奖学金初选名单,审定、公示后确定拟推荐名单。
3.小米奖学金
(1)奖励标准及名额
小米特等奖学金:每人20000元/年,学院推荐1人参加学校联评答辩(全校共10个名额),推荐名额在全日制大三、大四在校本科生及硕士研究生(一年级除外)中产生。
小米奖学金:每人5000元/年,名额1人,此名额在全日制大四在校本科生中产生。
(2)申报条件:综合素质优秀,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党,热爱学校,热爱所学专业,在思想、品德、作风等方面起到模范作用,综合素质优秀; ②学习刻苦,成绩优异,研究生应有论文发表;③科研创新能力强,或在校(院)级以上科技创新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或在科技项目理论研究、实践工作中担任主要工作; ④社会责任感强,具有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热心社会公益活动,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者优先。
(3)学生在读期间仅可获评一次小米特等奖学金。申请小米特等奖学金者学习成绩及综合成绩排名位于前10%。需提交2023-2024学年学习成绩单;2023-2024学年在国内外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的论文复印件(封面、目录和正文,一式一份);学科竞赛、创新类大赛获奖证书或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获奖证书、认定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专利授权证书、科技查新报告、技术鉴定材料或其他有效参考材料等复印件一式一份;其他证明材料;以上证明材料原件真实性由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2024年9月20日之前需提交小米特等奖学金材料)
(4)评定办法:本科生各年级评定小组以年级或专业为单位进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取奖学金给定名额的200%作为奖学金申报条件的候选人,由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对候选人答辩进行民主评议、无记名评分排序后评选出小米奖学金初选名单,审定、公示后确定拟推荐名单。
四、评选时间流程
1.2024年9月24日,学院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将评审文件、程序、金额和名额分配、要求等传达给物理学院年级评定小组。
2.2024年9月26日-27日,各年级评定小组按相关要求组织学生进行申报,确定候选人答辩名单。于9月27日下班前提交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社会奖学金(小米特等奖学金除外)的申报材料。
3.2024年9月29日-9月30日,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组织候选人答辩并进行民主评议,对评定结果进行审定,确定学院各项奖学金初选人员名单,具体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2024年10月1日-3日,公示期三天,意见反馈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0451-82569536、18336381989,公示无误后确定学院各项奖学金拟推荐人员名单。
5.2024年10月10日,学院上报除小米特等奖学金之外的材料。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9月24日
附表:
2024年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各类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年级 |
国家奖学金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固德威奖学金 |
天楹奖学金 |
小米奖学金 |
2021级本科生 |
1 |
3 |
2 |
/ |
1+X |
2022级本科生 |
2 |
4 |
2 |
1 |
X |
2023级本科生 |
2 |
3 |
2 |
/ |
X |
2023级、2022级硕士研究生 |
/ |
/ |
/ |
/ |
X |
注: X为学院推荐前往学校联评小米特等奖学金的1名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