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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关于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社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4-09-24 作者: 点击:


    为了更好地发挥奖学金的激励作用,鼓励广大学生奋发向上、全面发展,学院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社会奖学金评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定原则

    1.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和社会奖学金的评定按照《哈尔滨工程大学学生资助工作实施细则》指导意见执行。

    2.在评选时需遵守以下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履行评定程序,坚持评定条件。在符合条件的评定对象范围内,以学习成绩、创新能力、综合素质为优先原则评定。

    2所有奖励项目采取申报制,不申报者不参评,各类奖项可兼报,同一学期内,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社会奖学金之间原则上不可兼得。

    3)评奖期间内教学计划要求的课程成绩有不及格者(必修课初次考试不及格者)、评奖期限内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未解除者、无故拖欠学费和住宿费者不能参加各奖项的申报评定。

    4)任何人不得更改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社会奖学金所分配的名额与单项金额。

    5)评选采取民主与集中相结合的原则,在广泛宣传评选条件的基础上,公开、公平、公正、民主评选。评审工作监督电话:82518883(校资助办公室),82569536(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评审委员会

    学院成立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奖助学金的申报评定、材料审核和公示报送工作。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学院党委副书记、分管本科生教学副院长、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工作负责人、班主任、辅导员和学生代表等其他相关人员组成,由学院党委副书记任组长。评定过程设置答辩环节,采取差额评定、民主评议等方式确定本学院拟推荐学生名单。

    三、申报评定办法

    (一)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报评定

    1.国家奖学金

    1)奖励标准及名额:每人8000/年,各年级分配名额见附表。

    2)申报条件:奖励对象为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本科在校生。申报人成绩排名要求为:学年必修课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没有不及格科目。

    3)评定办法:由年级辅导员通知各年级全体学生,严格按照学校相关文件及学院评定细则组织班级进行申报,以班级为单位将申请表上报至年级评定小组处,年级评定小组以年级或专业为单位进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取国家奖学金给定名额的200%作为国家奖学金候选人,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对候选人答辩进行民主评议、无记名评分排序后评选出国家奖学金初选名单,审定、公示后确定拟推荐名单。

    2.国家励志奖学金

    1)奖励标准及名额:每人5000/年,各年级分配名额见附表。

    2)申报条件:品学兼优,成绩优异,申报人在本学期及上一学年度均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评定办法:由年级辅导员通知各年级全体学生,严格按照学校相关文件及学院评定细则组织班级进行申报,以班级为单位将申请表上报至年级评定小组处,年级评定小组以年级及专业为单位进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取国家励志奖学金给定名额的150%作为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候选人,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对候选人答辩进行民主评议、无记名评分排序后评选出国家励志奖学金初选名单,审定、公示后确定拟推荐名单。

    (二)社会奖学金申报评定

    1.固德威奖学金

    1)奖励标准及名额:每人10000/年,各年级分配名额见附表。

    2)申报条件: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学习勤奋、成绩优异,无违纪行为,参评学生学年综合考评排名为本专业前5%奖励对象为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生,申请人提供上一学年成绩单。

    3)评定办法:年级评定小组以年级或专业为单位进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取奖学金给定名额的200%作为奖学金的候选人,由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对候选人答辩进行民主评议、无记名评分排序后评选出固德威奖学金初选名单,审定、公示后确定拟推荐名单。

    2.天楹奖学金

    1)奖励标准及名额:每人10000/年,名额1人,此名额在全日制大三在校本科生中产生。

    2)申报条件: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德端正、学习刻苦、成绩优异,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探索能力,综合素质突出;热爱祖国、热爱学校,热爱班集体,尊重师长,友爱同学,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具有团结协作精神;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身心健康,乐观进取,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学年必修课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没有不及格科目,本科生英语须过四级。

    3)评定办法:年级评定小组以年级或专业为单位进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取奖学金给定名额的200%作为奖学金申报条件的候选人,由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对候选人答辩进行民主评议、无记名评分排序后评选出天楹奖学金初选名单,审定、公示后确定拟推荐名单。

    3.小米奖学金

    1)奖励标准及名额
      小米特等奖学金:每人20000/年,学院推荐1人参加学校联评答辩(全校共10个名额),推荐名额在全日制大三、大四在校本科生及硕士研究生(一年级除外)中产生。
      小米奖学金:每人5000/年,名额1人,此名额在全日制大四在校本科生中产生。

    (2)申报条件:综合素质优秀,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党,热爱学校,热爱所学专业,在思想、品德、作风等方面起到模范作用,综合素质优秀;学习刻苦,成绩优异,研究生应有论文发表;科研创新能力强,或在校()级以上科技创新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或在科技项目理论研究、实践工作中担任主要工作;社会责任感强,具有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热心社会公益活动,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者优先。

    3)学生在读期间仅可获评一次小米特等奖学金。申请小米特等奖学金者学习成绩及综合成绩排名位于前10%。需提交2023-2024学年学习成绩单;2023-2024学年在国内外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的论文复印件(封面、目录和正文,一式一份);学科竞赛、创新类大赛获奖证书或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获奖证书、认定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专利授权证书、科技查新报告、技术鉴定材料或其他有效参考材料等复印件一式一份;其他证明材料;以上证明材料原件真实性由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2024920日之前需提交小米特等奖学金材料)

    4)评定办法:本科生各年级评定小组以年级或专业为单位进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取奖学金给定名额的200%作为奖学金申报条件的候选人,由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对候选人答辩进行民主评议、无记名评分排序后评选出小米奖学金初选名单,审定、公示后确定拟推荐名单。

    四、评选时间流程

    1.2024924日,学院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将评审文件、程序、金额和名额分配、要求等传达给物理学院年级评定小组。

    2.2024926-27日,各年级评定小组按相关要求组织学生进行申报,确定候选人答辩名单。于927日下班前提交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社会奖学金(小米特等奖学金除外)的申报材料。

    3.2024929-930日,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组织候选人答辩并进行民主评议,对评定结果进行审定,确定学院各项奖学金初选人员名单,具体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2024101-3日,公示期三天,意见反馈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0451-8256953618336381989,公示无误后确定学院各项奖学金拟推荐人员名单。

    5.20241010日,学院上报除小米特等奖学金之外的材料。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924

     

     

     

     

     

     

     

     

     

     

     

     

     

     

     

     

    附表:

     

    2024年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各类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年级

    国家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

    固德威奖学金

    天楹奖学金

    小米奖学金

    2021级本科生

    1

    3

    2

    /

    1+X

    2022级本科生

    2

    4

    2

    1

    X

    2023级本科生

    2

    3

    2

    /

    X

    2023级、2022级硕士研究生

    /

    /

    /

    /

    X

     

    注: X为学院推荐前往学校联评小米特等奖学金的1名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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